关于做好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
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14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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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
和中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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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3号)要求,现就做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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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须满8个月。
2、申报人应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3、申报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优先推荐:
①获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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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
②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
④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人才;
⑤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
5、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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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特别资助不受理涉密材料。
7、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和正在申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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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1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工作的组织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本次特别资助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设站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后,可直接
向中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推荐,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本单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总数的1/15,不足15人的,可推荐1人。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推荐,推荐人选不得超过本市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总数的1/15,不足15人的,可推荐1人。
三、申报方式、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本批次特别资助工作将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博士后研究人员于4月1日至10日登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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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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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简称“基金管理系统”),点击“资料下载”下载申报软件,填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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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简称《申报表》),网下准备申报材料。4月11日至25日进行网上申报,在线提交后打印《申报表》并签字(纸质《申报表》中的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申报表》中所列科研奖励、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成果等,需附一套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的期刊封面及论文首页等。证明材料不需网上传输。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
单位
博士后工作管理人员4月26日至5月4日登录“基金管理系统”,对博士后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打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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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并盖章,并于5月11日前将博士后研究人员纸质《申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汇总表》邮寄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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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请勿使用包裹邮寄,以免延误。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请于4月28日前将申报人员纸质《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
四、其它相关事宜
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标准将依据国家财政预算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标准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池莲子、杨晓蓉
联系电话:010-62335023 82387704(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
金会
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邮 编:100083
联 系 人:于向东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 86902381(传真)
联系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邮 编:250011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