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
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促进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发展,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面向 全国各 博士后设站单位增补评审专家,同时对原有评审专家信息进行更新。根据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增补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时间
2012年2月1日至3月10日
二、增补专家的推荐条件
1、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工作,热心博士后事业,为人正派,做事公正。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专家年龄不超过60岁,工作站设站单位专家年龄不超过55岁;其中50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应不少于本单位推荐专家的50%。
3、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中部分二级学科(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可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4、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1)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
(2)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研究背景;
(3)50岁以下中青年专家。
三、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方法及要求
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由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登录中 国 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的“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
2、专家填写《推荐表》,并签字。
3、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登陆“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推荐表》录入或更新专家信息,按照相应审批层级逐级推荐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使用说明。
4、各博士后设站 单位 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本单位专家推荐信息并在网上提交后,须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并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推荐表》统一邮寄至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当日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宜
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市、本单位的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推荐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各设站单位请务必于 2012年3月10日 前完成增补和更新专家的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3、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各设站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各设站单位可到各自的工作界面查看审核结果。
联 系 人:池莲子
电 话:010-62335023 82387704
E―MAIL : 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 金会 博士后基金管理处(100083)
联 系 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于向东
电 话:0531-86062283 86902381
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推荐副高级职称专家的二级学科
2、中 国 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推荐副高级职称专家的二级学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