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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2015-10-20 字体

关于增补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

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促进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发展,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现面向 全国各 博士后设站单位增补评审专家,同时对原有评审专家信息进行更新。根据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增补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及更新原有专家信息的通知》(中博基字〔2012〕2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时间

  2012年2月1日至3月10日

  二、增补专家的推荐条件

  1、在生产、科研、教学一线工作,热心博士后事业,为人正派,做事公正。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专家年龄不超过60岁,工作站设站单位专家年龄不超过55岁;其中50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应不少于本单位推荐专家的50%。

  3、具有正高级职称。其中部分二级学科(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可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家。

4、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推荐:

(1)院士、学科领域和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学术带头人;

(2)有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研究背景;

(3)50岁以下中青年专家。

  三、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的方法及要求

  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由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1、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登录中 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的“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附件2)。

  2、专家填写《推荐表》,并签字。

  3、博士后设站单位管理人员登陆“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推荐表》录入或更新专家信息,按照相应审批层级逐级推荐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系统使用说明。

  4、各博士后设站 单位 博士后管理部门审核本单位专家推荐信息并在网上提交后,须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并请于2012年3月10日前将《推荐表》统一邮寄至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当日邮戳为准)。

  四、其他事宜

1、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科)、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市、本单位的增补专家和更新专家信息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专家推荐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各设站单位请务必于 2012年3月10前完成增补和更新专家的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3、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对各设站单位的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各设站单位可到各自的工作界面查看审核结果。

 

  联 系 人:池莲子

  电    :010-62335023   82387704

  E―MAIL : 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中 博士后科学基 金会 博士后基金管理处(100083)

联 系 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于向东

  电    话:0531-86062283  86902381

  

  附件: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推荐副高级职称专家的二级学科

     2、中 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可推荐副高级职称专家的二级学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评审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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