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事厅
文件
山东省地震局
鲁人办发〔2008〕116号
关于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地震局,省直及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地震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和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6号)精神,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震防函〔2008〕106号)安排,现就做好我省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科目设置
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3个科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地震活动性评价、地震构造评价和工程场地地震影响评价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省内有效。
二、 考试时间
2008年度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27日―28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9月27日 上午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
下午14:00-17: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
9月28日 上午9:00-12:00 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3年;
3.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4年;
4.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5年;
5.取得地质学、地球物理学或土木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满7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科目条件
截止2004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地震安全性评价岗位工作,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中国地震局颁发的“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的人员,可免试《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因时间紧迫,本次报名时间及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全省报名统一定于8月28日至9月2日。
(二)报名程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同时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于9月1日至9月5日到各市地震局办理资格审查初审手续。审查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单位出具的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和甲级地震安全性评价上岗证。
各市地震局完成初审后,请于9月10日前将报考考生资格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省地震局。由省人事厅与省地震局共同进行资格复审。
(三)准考证打印:已完成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与考试前一周在网上下载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涂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试卷设置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与实务》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地震安全性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答题),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六、二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七、2008年度考试暂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