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统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89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我省合格人员名单(共55人)予以公布,其中达到全国合格标准(90分)的37人,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5年内评审有效;达到省确定的合格标准(79分)的18人,由省人事厅、省统计局核发《山东省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成绩证明》,此证明在本年度、本省参加评审有效。
各市、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通知本人,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高级统计师资格的申报、呈报工作。
附件:1.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国家标准)
2.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省标准)
二○○八年九月八日
1.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国家标准)
2.2008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达到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