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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关于举办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5-04-03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1部门

关于举办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5〕4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资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中华职教社,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省属企业、省属院校: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育壮大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定于2025年5月举办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智汇齐鲁 技创未来

二、竞赛安排

(一)比赛形式和地点。采取主赛场和分赛场相结合的方式,主赛场比赛地点设在济南黄河国际会展中心;分赛场比赛地点设在相关承接单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时间。主赛场比赛时间定于2025年5月进行,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分赛场各赛项具体比赛时间根据实际确定,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设竞赛项目106项(见附件1,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第一、第二批次比赛项目19个)。其中,世赛选拔项目66项、国赛精选项目40项。

(四)参赛方式。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组队参赛,央属、省属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选拔,各参赛代表队每个竞赛项目限报1名(团队项目为1队)选手。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我省获优胜奖及以上选手所在单位,增加1个参赛名额。

(五)参赛选手

1.世赛选拔项目:参赛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属地工作学习的企业职工和各类院校的教师、学生其中,飞机维修、信息网络布线、制造团队挑战赛、机电一体化、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云计算、光电技术、工业4.0、工业设计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增材制造、数字建造、口腔修复工艺技术等14个项目选手为2001年1月1日后出生。

2.国赛精选项目:参赛选手应为16周岁以上(2009年1月1日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且在属地工作的相应职业从业人员(职工身份,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其中,化工总控、药物制剂、盾构技术、中式烹调(羊肉烘烤)、中式面点、装配钳工、光电信息技术、互联网营销、漆艺技术、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育婴、劳动关系协调师、社会体育指导(健身)、服装制版、鸿蒙应用开发、区块链技术、养老护理、餐厅服务等19个项目优先推荐企业职工;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2个项目须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3.各参赛代表队国赛精选项目选手中企业职工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

三、组织工作

第二届省赛由省政府主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省中华职教社和济南市政府共同承办,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协办。成立第二届省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第二届省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第二届省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济南市政府牵头成立第二届省赛执委会,负责主赛场的赛事组织工作。

各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市选手选拔、推荐、参赛等工作,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指导。

四、技术工作

第二届省赛参照世界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第二届省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赛事技术工作。聘请相关赛事专家担任竞赛项目裁判长,由其组织制定技术文件、命制比赛试题、确定评判标准、负责比赛评判工作等。选派熟悉比赛场地、设施设备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担任场地经理,由其负责各竞赛项目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等技术保障工作。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代表队推荐。

第二届省赛有关信息,将在山东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sdosta.org.cn)“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专栏公布。

五、奖励政策

(一)个人奖励

1.奖项和奖金。根据《山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对各竞赛项目获得前3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并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奖牌。

2.山东省技术能手。对获得各竞赛项目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经核准授予“山东省技术能手”。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的,不再重复授予。

3.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专业技术职务。技能类各竞赛项目优胜奖及以上获奖选手可直接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与比赛项目相同或相近职业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技师(一级)。本职业现行最高技能等级为技师(二级)的,不再晋升。

专业技术类竞赛项目获得金、银、铜牌的选手,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选手,可申报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职称证书按职称管理权限申请办理。

4.省集训队。各竞赛项目前3名的选手,入选省集训队。

(二)团体奖励

1.以设区的市为单位设团体总分排名榜,团体总分由获奖分和参赛分组成。获奖分按每个赛项计金牌5分、银牌4分、铜牌3分、优胜奖2分;参赛分按每参加一个赛项计1分。参赛代表队单个赛项有2名(团队项目为2队)选手的,获奖分只计最高分。

2.为积极组织参赛、开展赛前选拔集训、赛中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参赛代表队,以及为比赛作出贡献的有关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其他奖励

1.为获得优胜奖及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获奖选手指导教师(教练)证书。

2.为各项目裁判长、裁判长助理和裁判员颁发执裁证书。

3.对第二届省赛参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好市级选拔,认真做好技术保障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第二届省赛。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弘扬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的技能成才氛围。

(二)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统一组织本参赛代表队报名工作,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审核选手参赛资格。学生身份选手须审核学籍信息,职工(教师)身份选手须审核社保信息。具体参赛报名工作,按有关通知执行。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

(四)鼓励各市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人才工作实际,对参加大赛获奖人员和单位给予有关奖励。

(五)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第二届省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

(六)各市要合理安排相关工作,确保安全、有序完成大赛任务。

人:王伟超  ,张延体

联系电话:0531—51788151,51788136

 

附件:1.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名单

2.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市级牵头工作机构联系方式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总工会

共青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济南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文件下载:鲁人社函〔2025〕43号.docx

                 鲁人社函〔2025〕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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