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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政策细则的通知
2022-10-26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政策细则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2〕7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8号)。为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现将《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策快速落地、早见成效。 

市要严格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尽量简化程序、减少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全程网办。贯彻落实情况和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77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


 

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政策细则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适用对象

中小微企业

2.主要内容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按照申领补贴时招用人数和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条件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招用同一名高校毕业生的只补贴1次,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等。招用人员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5.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具体流程由各市自行制定。

二、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1.适用对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主要内容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毕业年度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经审核确认,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有条件的市,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2.特困人员毕业生;3.孤儿毕业生;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6.残疾人毕业生;7.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申报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介绍就业人员名单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等。困难家庭毕业生身份、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5.申报流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具体流程由各市自行制定。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家服务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补贴

1.适用对象

家政服务机构(进行工商注册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经营主业为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或残疾人托养服务等服务事项)、新业态平台或依托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人员

2.主要内容

家政服务机构为16至60周岁从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含意外伤害保险的商业综合保险,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将从事家政服务业个体工商户纳入补贴范围。

对依托电子商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外卖、快递等新业态平台灵活就业且办理就业登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购买保险费数额一定比例给予平台或个人补贴,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

相关机构、平台和个人通过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均可按规定申领补贴。

3.资金来源

就业补助资金。

4.申报材料

家政服务机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商业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费收费发票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家政服务机构或新业态平台企业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服务)协议等

5.申报流程

单位或个人向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或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具体流程由各市自行制定。


文件下载:鲁人社字【2022】76号.docx

          鲁人社字【2022】7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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