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出台人才新政3.0版 最高可领26万购房补贴

2024-11-29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年人才是城市发展的活力所在。眼下,烟台正在加快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通过构建广覆盖的青年人才政策扶持体系、立体化的青年人才协同招引体系、多维度的青年人才服务保障体系,优化人才发展生态,吸引集聚以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

今年,烟台市又出台了青年人才新政3.0版,计划用3年时间吸引20万名青年人才,可谓为人才兴市提供了“硬核”支撑。近期,烟台在全国各高校开展的“名企名校行”活动中,青年人才新政3.0版作为重磅人才政策,吸引了高校师生的关注。

哪些人才

可享购房补贴?

202461日起,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含中央、省属驻烟企业)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学士本科生及专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清洁能源等产业领域制造业企业中符合上述条件且属于符合条件的重点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士本科生,生活补贴时限延长至5年。博士一次性购房补贴提高至最高26万元。

20246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条件的40周岁以下博士,急需紧缺的35周岁以下硕士及30周岁以下本科生,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时限3年;在烟新购商品住房的,按照购房金额的30%,最高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202461日起,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的重点海外高校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且学制2年以上硕士,在烟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6万元一次性留学费用补贴。

申报生活、购房补贴

有哪些要求?

生活补贴按年发放,以社保缴纳满12个月为一个发放周期,不满12个月的申报不予受理。生活补贴时限为3年的,应在首次来烟就业、缴纳社保当月起5年内申领完毕,超过5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生活补贴政策,未在5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生活补贴时限为5年的,应在7年内申领完毕。

购房补贴为一次性发放,须社保缴纳满12个月后方可申报,不满12个月申报的不予受理。自202461日起引进的人才申领购房补贴的,购房时间须在首次新引进之后。购房补贴应在首次来烟就业、缴纳社保当月起5年内申领完毕,超过5年或政策终止的,不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未在5年申领期内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依据同一套住房申报购房补贴,但夫妻双方申领购房补贴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的60%。若申报人所用住房属非夫妻关系的共有产权,但申报时已结为夫妻的,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均可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若申报人所用住房属配偶婚前单独购买的,不能依据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

如何申报人才补贴?

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人才补贴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综合服务系统“人才补贴申报”平台申报,实行全程网办。申报人所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按隶属关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争议的,需到现场进行核查。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批次及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涉密问题不宜对外公示的,由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不对外公示,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或本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技能资格)材料;工资薪酬发放凭证,包括申报单位提供的工资账单(或工资发放相关证明)、申报人提供的银行流水等;社保缴纳情况;其他审核主管部门认定应予以补充佐证的材料。

申报购房补贴除了须提供以上材料,还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同时申报购房补贴,或一方申报但住房权利人仅登记为配偶一人的,须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申报中涉及的学历、学位、社保、购房、不动产、婚姻等证明信息,通过共享大数据平台获取,必要时由申报人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

来源:烟台日报



今日访问量:
总访问量: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