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引进人才,临沂市出台实施办法

2020-04-20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临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临沂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旨在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创新引才方式,灵活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临沂创新创业,对于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盘活人才智力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办法》共五章,二十七条内容对柔性引才进行了概念阐述,明确了柔性引才的途径、方式、管理、服务和保障等内容。主要表现为“五个突出”。

一是突出发展战略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明确柔性引才概念的基础上,《实施办法》聚焦临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调了柔性引才的重点:柔性引进要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双招双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导向,重点引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二是突出方法灵活性,拓宽引才途径方式。途径主要包括:依托“血缘”“地缘”“业缘”“学缘”等各种人缘关系,扩大柔性引才渠道和覆盖面;瞄准高校科研院所,进一步深化市校合作;探索市场化引才机制。柔性引才的方式主要包括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候鸟专家、技术入股、合作引进、退休特聘、服务外包、人才租赁等九种方式。如顾问指导,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聘请市外人才担任顾问为本单位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如候鸟专家,通过聘请旅居我市修养度假的“候鸟型人才”在我市开展服务,吸引其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实施办法》采取了开放式表述方式,强调柔性引才其他适宜方式,为创新柔性引才渠道预留了空间,鼓励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

三是突出政策优惠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实施办法》对柔性引进人才在获得劳动报酬、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参报人才工程项目、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的优惠待遇进行了明确。根据《实施办法》,鼓励支持我市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柔性引进人才申办“山东惠才卡”“沂蒙惠才卡”,凭卡获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柔性引进人才获得企业计缴所得税实际给付的劳动报酬高于100万元的,可以直接列入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待遇。柔性引进人才作出重大贡献且连续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的,可以申报参评“齐鲁杰出人才奖”。符合条件的的柔性引进人才可以申报“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工程。

四是突出视野开阔性,支持设立“人才飞地”。实际中,有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大型企业,为了吸引集聚更多高层次研发人才,在市外设立了研发机构,若将其聘用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工程予以支持,将会产生更好的激励作用。《实施办法》根据省文件精神,支持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在省外、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视同在我市工作,可以按程序申报省、市级重点人才工程。

五是突出服务全面性,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一是加强管理。我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人才,应当与人才签订项目合同或者工作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目标责任。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市开展智力服务期间,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应为其建立临时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二是强化对接宣传。通过开放共享的柔性引进人才信息平台、产学研合作、加强柔性引才工作的宣传报道等多种方式提供柔性引才渠道,扩大我市柔性引才工作在人才群体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优化服务保障。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党委联系专家服务范围,定期调研、走访和座谈,协调解决工作生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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